「RE-THINK環保行動」尋找淨灘遊俠
黃之揚 募集專長
執行過程分享
由於RE-THINK、基隆在地團體動手愛台灣、和Give&Take 夢想合作平台的合力推廣,讓這次淨灘號召了超過250人一同前來,其中有問到許多人是透過平台報名參與。 在近兩個小時內,蒐集了外木山這個海灘各類垃圾,經過磅秤測量統計後為574.5公斤重的海洋污染物。透過此次的淨灘,不但讓民眾們實地參與清潔環境,也讓大家開始思考生活的可能,來達到減量減塑的新生活型態。
專案主題圖片
現在進度:200 / 200
開案者
黃之揚
項目
「RE-THINK環保行動」尋找淨灘遊俠
目標
200
個名額
剩餘時間
已結案
介紹自己或團隊
我們是RE-THINK重新思考,一個由美國人丹尼爾和台灣孩子黃之揚一同發起的環保行動,從2013年起,我們已經在台灣各處海灘撿拾超過30公噸垃圾、號召超過萬人參與。現在,RE-THINK設立成非營利組織,正籌組更多計畫,讓這個環境小革命在各地燃起改變。 詳情請見: www.facebook.com/rethink.tw
專案進行城市
基隆市
專案分類
公益
專案所需專長
其他
我的專案需要 100 個人來貢獻專長,每人
2 小時
專案需要的總時數 200 小時,仍需 0 小時
每小時付
0 元
專案簡介
台灣海灘其實遍地垃圾污染。垃圾除了破壞環境,也造成野生動物誤食而死(如近期的抹香鯨)。透過淨灘,我們清潔環境也關懷生命!
我為什麼要需要這個專長?
我們需要許多對台灣土地有很大熱愛的人,願意正視台灣海岸的真實現狀,並開始著手清理、不再等待任何人的援手。 除此之外,更重要的是,在淨灘之後,請以照片或是文字的方式上傳與朋友們分享,透過個人傳播的力量,讓更多人注意到台灣海灘的現狀,願意開始著手改變環境。
預計怎麼進行這個專案?
請參加者自行攜帶淨灘裝備,並於11/8(日)下午2點自行前往基隆外木山集合。在短講分享後,我們將公告動線、並以定點撿拾搜集垃圾、回收分類。結束後我們將會統計垃圾重量及類別,最後公告於粉絲專頁上頭,與有來或沒來的所有朋友分享成果。
時程規劃
11/8(日)當日行程 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- 13:40 集合 (地點:基隆市湖海路一段31號前方大涼亭) 14:00 行前短講(淨灘歷程、意義及教育意涵) 14:10 開始淨灘、垃圾分類 15:30 垃圾秤重、善後、合照紀錄 16:00 預定結束時間(視情況而定)
希望可以達到的成果?
經過場勘,該片近外木山的海灘雖然沒有太多大型垃圾污染,但依然可見許多細小的垃圾碎片。希望可以透過本次淨灘,還給海灘真正原有的面貌。 除此之外,也希望每位參與民眾拍下照片、記錄下文字,帶回去讓身旁的親友都看見台灣,進而希望下回加入、重視台灣環境現狀。
參與專案者的條件限制
請參與者自行攜帶夾子、手套、袋子,也請務必攜帶飲用水、防曬/風裝備、硬底鞋子(沙灘多堅銳物)。也歡迎父母攜帶孩童前來做最好的環境教育,不過請務必小心孩子的安全,嚴禁太靠近海邊。
參與專案者獲得的好處
1. 認識一樣熱愛台灣土地的朋友,大家不為錢也不為任何好處,單純希望改變環境。 2. 親自感受台灣海灘。台灣雖然四面環海,但我們多半還是與海洋疏離。透過淨灘行動,我們更認識大海,重新找回那個連結和感動。
歡迎與你的Facebook朋友一起分享本專案!
等待名單

目前共有 2 名 參與專案者 等待中。

  1. 李姵誼(2015-11-06 10:48)
  2. 1 位對外界不具名 參與專案者
媒合名單

目前共有 103 位 參與專案者 參與專案者媒合完成。

  1. (2015-11-06 20:21:57)
  2. (2015-11-06 20:21:57)
  3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9:38:48)
  4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8:49:32)
  5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8:49:32)
  6. (2015-11-06 18:49:32)
  7. (2015-11-06 18:31:48)
  8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6:36:51)
  9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6:36:51)
  10. (2015-11-06 16:14:02)
  11. (2015-11-06 15:39:01)
  12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5:39:01)
  13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5:08:32)
  14. (2015-11-06 14:57:44)
  15. (2015-11-06 14:39:43)
  16. (2015-11-06 14:36:30)
  17. (2015-11-06 14:36:30)
  18. (2015-11-06 14:24:46)
  19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4:24:46)
  20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14:24:46)
  21. (2015-11-06 12:02:48)
  22. (2015-11-06 10:44:39)
  23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09:45:44)
  24. (2015-11-06 09:45:44)
  25. (2015-11-06 09:45:44)
  26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6 09:45:44)
  27. (2015-11-06 00:23:35)
  28. (2015-11-05 23:18:55)
  29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5 23:18:55)
  30. (2015-11-05 16:58:35)
  31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5 13:42:11)
  32. (2015-11-05 13:21:33)
  33. (2015-11-05 13:03:14)
  34. (2015-11-05 13:00:42)
  35. (2015-11-05 09:37:36)
  36. (2015-11-04 22:17:12)
  37. (2015-11-04 22:10:16)
  38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4 21:39:26)
  39. (2015-11-04 21:39:26)
  40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4 16:11:31)
  41. (2015-11-04 15:49:19)
  42. (2015-11-04 15:49:19)
  43. (2015-11-04 13:45:40)
  44. (2015-11-04 12:24:03)
  45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4 10:50:49)
  46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4 10:34:21)
  47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4 08:36:43)
  48. (2015-11-04 08:36:43)
  49. (2015-11-04 08:36:43)
  50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4 00:01:49)
  51. (2015-11-03 23:48:00)
  52. (2015-11-03 23:48:00)
  53. (2015-11-03 23:35:53)
  54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3 23:13:34)
  55. (2015-11-03 23:13:34)
  56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3 23:05:31)
  57. (2015-11-03 22:19:44)
  58. (2015-11-03 22:19:44)
  59. (2015-11-03 22:19:44)
  60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3 22:02:34)
  61. (2015-11-03 15:26:29)
  62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3 14:56:39)
  63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3 12:44:46)
  64. (2015-11-03 12:44:46)
  65. (2015-11-03 11:17:43)
  66. (2015-11-03 11:17:43)
  67. (2015-11-03 10:50:50)
  68. (2015-11-03 07:48:20)
  69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3 07:48:20)
  70. (2015-11-02 22:34:46)
  71. (2015-11-02 22:34:46)
  72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2 20:50:54)
  73. (2015-11-02 09:51:57)
  74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1-01 22:32:49)
  75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1 09:44:01)
  76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1 09:44:01)
  77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0 17:59:42)
  78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0 17:59:42)
  79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0 13:47:32)
  80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0 13:47:32)
  81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0 12:15:08)
  82. (2015-10-30 12:15:08)
  83. (2015-10-30 10:04:33)
  84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30 10:04:33)
  85. (2015-10-30 10:04:33)
  86. (2015-10-29 23:58:33)
  87. (2015-10-29 23:58:33)
  88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9 22:23:44)
  89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9 22:23:37)
  90. (2015-10-29 22:23:18)
  91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9 22:23:18)
  92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9 22:13:27)
  93. (2015-10-29 21:25:22)
  94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9 21:25:22)
  95. (2015-10-28 08:44:20)
  96. (2015-10-27 23:56:09)
  97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7 15:52:19)
  98. (2015-10-27 09:27:34)
  99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7 09:27:34)
  100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6 22:48:04)
  101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6 22:48:04)
  102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6 22:48:04)
  103. 對外界不具名使用者
    (2015-10-26 22:48:04)
參與者感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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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*提醒您,您也可透過下方臉書留言區與開案者互動,詢問相關細節。適度的溝通可增加開案者與您媒合的意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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